南京市文靖东路小学教科研成果奖发放方案
◆教科研成果奖
(1)基础性奖励:
教师个人按时在市教科所网站提交论文和案例(每学期各一次,一年共两次),分别奖励50元。
(2)教师论文、案例、课件等在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给教师奖励。
省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50元、100元、80元;
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
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元、60元、40元;
市级及市级以上优秀奖,均奖励50元;区优秀奖不奖励。
(3)文章发表、经验推广: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国家级学术会刊、江苏教育、江苏教育研究、江苏教育报发表奖励200元;外省级其它刊物及本省市级刊物发表奖励100元;区级发表奖励80元。
(注:文章发表字数要在1500字以上,1500字以下的折半;学校供稿不予奖励。)
(4)个人课题
教师个人课题在市以上、区、校级立项,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
教师个人课题在市以上、区、校级结题,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
教师个人课题在市以上、区、校级被评为优秀成果奖,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
学校或部门集体课题在省、市、区级立项,核心组成员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
学校或部门集体课题在省、市、区级结题,核心组成员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
(5)讲座
教师个人在学校以及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活动中开设讲座,市以上、区、片级、校级立项,分别奖励100元、60元、40元、30元。
(6)以上教科研成果奖绩效总额本年度以最高2000元封顶。
5.教育技术成果奖考核方案
(1)在上级部门组织的网络团队教研比赛中获奖,给教师奖励。
市级一、二、三等奖,每人分别奖励150元、100元、80元;
省级或全国一、二、三等奖,每人分别奖励300元、150元、100元。
(在市级获奖又参加省级或者全国获奖,分别奖励)
(2)在上级部门组织的校园电视节目评比中获奖,给教师奖励。
区级一、二、三等奖,每人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
市级一、二、三等奖,每人分别奖励150元、100元、80元;
全国金奖、银奖、铜奖,每人分别奖励300元、150元、100元。
(同一个内容,取最高级别)
(3)在上级部门组织的电子白板教学评比、信息化教学能手比赛中获奖,给教师奖励。
区级白板教学评比一、二等奖,分别奖励150元、100元;
市级信息化教学能手比赛一、二等奖,分别奖励150元,100元。
(4)在上级部门组织的一师一优课、微课、录像视频课例、课件、信息化教学实践、信息化论文等比赛中获奖,给教师奖励。
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元、60元、40元;
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
省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50元、100元、80元。
(同一个内容,取最高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