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南京市、江宁区2024年度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位老师:
南京市2024年度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活动2月开始启动依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https://www.njjks.cn/tzgg/tzgg/cms/post-486494,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江宁区评选活动亦同时启动。为做好校级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要求
1.内容涵盖教育教学各方面的实践及探索,每篇文章篇幅一般在3000—8000字为宜。
2.文章具体类别参见南京市通知中征文的分类。
3.参评文章需登录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官网进行网上申报。
文本排版要点(全市统一,切勿自行调整):
(1)文章标题字体为三号黑体;
(2)正文字体为四号宋体;
(3)每段首行缩进2个字符;
(4)全文为1.5倍行距。
(5)不以图片形式显示文字。
4.★案例、叙事正文结束后,无特殊情况,不需要写【参考文献】。
*凡因格式问题被淘汰者,后果由作者个人承担。
二、注意事项
1. 文章作者仅限一人。
2. 每位老师只能有一篇文章参评。
3. 参评文章未发表、未获奖,个人在市教科所网站提交过或在网上传播过的文章不要上报,以免网检不合格,视作抄袭(凡在市教科所提交过,无论获奖与否均不得重复参评)。
4. 参评文章需经过学术不端查重系统的检测。查重率建议控制在10%以内。2023年以来因抄袭被公示的人员不得参评,请各校做好排查筛选。违规申报以及此次评审中因抄袭被公示的,在学校(幼儿园)年度评估“教师科研”项目中扣除相应分值;
5. 此次评审为匿名评审,正文中不能出现个人的姓名、单位等信息。如违反此项规定,责任将由其个人自负。
6. 按照南京市教育局教育学术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同一人同一时间参加同一部门的征文评选,只能有一篇文章获奖,以最高等次为算。
7. 区教科室不接收教师个人的直接报送。
8.所有参评文章须在市教科所系统上报,并按要求提交纸质文本参与校评。学校按一定比例,择优通过区教科研管理平台上报区教科室。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撰写、市系统网报(2.29—3.28)
教师结合教育案例、叙事培训与自身教育教学经历,认真构思、撰写,青年教师请积极向师父请教。
教师个人案例必须在南京市教科所网上申报,申报时间:2月29日10:00—3月28日16:00(申报时间截止时申报系统会关闭,案例不能再修改,请务必查重之后再提交!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南京市2024年度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网上申报流程说明》https://www.njjks.cn/tzgg/tzgg/cms/post-486495),操作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加服务QQ:2045124848、602067285,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注意:
①同一学校请统一学校名称;
②九年一贯制学校请备注(小学部)(中学部);
③流动教师请填现工作的单位名称;
④请检查姓名、单位、文章名称等信息是否准确,确保网报成功。
(二)个人汇总表与文章纸质稿提交(4.1上午9:00前)
电子表:提交个人参评信息汇总表(见群文件),发到年级主任邮箱或在线填写。
纸质稿:A4单面打印封面(市系统自动生成)和文稿,用订书机在左侧上下各订一个钉子装订在一起,封面左上角用铅笔写上姓名和所在年级,交到年级主任办公室,按市系统文章分类归类放好。
(三)年级部收齐电子稿+汇总表,报送学校教师发展中心(4.1上午10:00前)
2023年4月1日(周一)上午10:00前,请年级主任按类别将文章纸质稿交至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电子汇总表发至1105885121@qq.com,邮件以“X年级+汇总表”命名。提前,请年级组初步核对电子汇总表数据与纸质稿是否一致。
(四)教师发展中心核对数据,筹备校评(4.2)
(五)学校初评、拟推区名单公示、查重审核(4.3-4.7)
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将于4月3日至4月7日之间邀请骨干教师担任评委,根据教育案例、教育叙事评分标准(请见群文件)进行评审,评选出校级优秀文章。其中,一等奖不超过网报文章总数的20%,二等奖不超过网报文章总数的40%,三等奖不超过网报文章总数的40%。所有拟推区论文均须在指定时间前提交查重数据及佐证报告,重复率建议控制在10%以内,越低越好。重复率过高或未提交合格报告者将不予上报。
(六)学校复核,确定正式推区名单并公示,向区教科室上报校评结果(4.8—4.9)
4月8日至9日根据查重审核结果,教师发展中心确定最终推区名单并公示。教师发展中心于4月8日8:00—4月9日17:00在江宁区教育科研平台http://data.jnjy.net.cn 上申报。
(七)区级评审(4.10—4.21)
区教科室、区教育学会聘请相关专家和学科专业人员组成评委会对参评文章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上公布获奖名单。
(八)区教科室向市级申报(4.22—4.26)
区教科室按南京市《通知》要求,在评选出的江宁区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中遴选出优秀文章上报南京市参评。
四、评选结果公布
区教科室按南京市《通知》要求,在评选出的江宁区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中遴选出优秀文章上报南京市参评。
请各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青年教师发展班等团队接通知后,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做好教师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的提交、甄别、筛选、上报等有关工作。
区、市通知及申报流程请见江宁教育信息网及南京市教科所网站。请按要求操作。请参评教师各自留存底稿。
未尽事宜,请与学校教师发展中心联系。
南京市文靖东路小学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