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文靖东路小学安全保卫责任书
为进一步落实我校教育教学安全稳定责任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完善的学校安全防控系统,使学校的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学校决定全面签订安全教育与管理责任书。现跟门卫保安人员签订本责任书。
1.门卫必须24小时在岗,不得擅离职守。绝不允许出现上班时间没人管理状态。校门必须24小时实行全天候封闭管理。
2.学校保安人员不得与他人闲谈,凡来访人员、学生家长,须问清情况填写好来访登记簿,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放行。
3.外来人员出入校门必须严格登记,认真履行登记手续。
4.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期间,家长接送学生的自行车、摩托车进入校园。其他为学校服务的车辆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
5.学生在校期间未经班主任或学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离校出门。学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情况的确需要出门时,必须先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指定陪同人员,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再持请假条到门卫处填写外出登记表后,方能与陪同人员一同离校。门卫严格登记并要妥善保存学生请假资料。
6.家长接送学生来校一律到门口黄线外止步。
7.凡外出学生,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必须有指定陪同人员,家长送给学生的物品门卫必须认真检查,并填写《学生家长送物交接单》后通知学生领取。
8.学校门卫要确保校门左右
9.门卫工作人员要做好教学楼、行政楼的每天开关门工作,负责各楼层的安全保卫和人员清场工作,搞好学生上课时的安全巡逻,每天放学后,检查学校、教室办公室内电灯、电扇、门窗是否关好,发现未关,应及时妥善处理,并向学校领导汇报。
10.门卫工作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证门卫室始终有人执勤。
11.晚上还要定时巡视校园,及时做好《安全巡逻日志》记载,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或报警。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部门负责人(签名): 保安人员(签名):
南京市文靖东路小学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