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京市、江宁区2021年度优秀教育案例、叙事评选活动的通知
学校全体教师:
南京市2021年度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活动4月开始启动(详见《关于开展2021年度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http://www.njjks.cn/tzgg/tzgg/cms/post-486068),江宁区评选活动亦同时启动。为做好区级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
本年度案例、叙事评比包括教育教学各方面的实践及探索,具体参见征文的分类。
每篇文章篇幅一般在3000—8000字为宜。
参评文章需登录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官网进行网上申报。文本排版要点:
1.文章标题字体为三号黑体。
2.正文字体为四号宋体。
3.每段首行缩进2个字符。
4.全文为1.5倍行距。
5.★案例、叙事正文结束后,无特殊情况,不需要写【参考文献】。*凡因格式问题被淘汰者,后果由作者个人承担。
二、注意事项
1. 全校教师参与。
1. 文章作者仅限一人。
2. 每位老师只能有一篇文章参评。
3. 已获奖、已发表的文章不再参评。
4. 参评文章需经过学术不端查重系统的检测。因抄袭被公示的人员2年内不得参评省、市、区组织的论文、案例评审,请各位老师做好自我排查。查重率建议控制在10%-15%以内。2019、2020年因论文、案例评比抄袭被公示的人员不得申报。老师们切记千万千万千万不得抄袭!
5. 此次评审为匿名评审,正文中不能出现个人的姓名、单位等信息。如违反此项规定,责任将由其个人自负。
6. 按照南京市教育局教育学术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同一人同一时间参加同一部门的征文评选,只能有一篇文章获奖,以最高等次为算。
7. 区教科室不接收教师个人的直接报送。
8. 所有参评文章须在市教科所系统上报,并按要求提交纸质文本参与校评。学校按一定比例,择优通过区教科研管理平台上报区教科室。
1. 个人网上申报(4.6—5.8)
(1)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4月6日10:00—5月8日17:00(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南京市2021年度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网上申报流程》http://www.njjks.cn/tzgg/tzgg/cms/post-486070),操作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25-84598503或加服务QQ:2045124848、602067285,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注意:
①同一学校请统一学校名称;
②九年一贯制学校请备注(小学部)(中学部);
③流动教师请填现在工作的单位名称;
④请检查姓名、单位、文章名称等信息是否准确,确保网报成功。
(2)★网报成功后,务必按要求、分步骤提交相应材料:
①【个人市系统网报+纸质稿提交】(4.6-5.6中午12:30前)
A4单面打印封面(市系统自动生成)和文稿,用订书机在左侧上下各订一个钉子装订在一起,封面左上角用铅笔写上姓名和所在年级,交到年级主任办公室,归类放好。
②【年级部收齐电子稿+汇总表】(5.6下午2:00前)
2021年5月6日(周四)下午2:00前,填写个人参评信息汇总表(见群文件),发到年级主任邮箱,以“姓名+个人参评信息汇总表”命名。
③【年级部报送学校教师发展中心】(5.6下午4:30前)
2021年5月6日(周四)下午4:30前,请年级组长按类别将文章纸质稿交至学校教师发展中心,汇总表打包发至cffd304@163.com,邮件以“X年级+汇总表”命名。
2. 学校初评(5.10-5.11)
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将于5月10日(周一)邀请骨干教师担任评委,根据教育案例、教育叙事评分标准(请见群文件)进行评审,评选出校级优秀文章。其中,一等奖不超过网报文章总数的20%,二等奖不超过网报文章总数的40%,三等奖不超过网报文章总数的40%。
*所有拟推区论文均须在5月11日(周二)下午3:00前提交查重报告,重复率建议控制在10%-15%以内。重复率过高或未提交合格报告者将不予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使用的知网人事版查重检测系统不对个人开放。
3.学校向区教科室上报(5.12—5.13)
初评后,教师发展中心将一等奖和二等奖的优秀文章,于5月13日17:00前在江宁区教育科研平台http://data.jnjy.net.cn 上申报(具体操作步骤见群文件,不交纸质稿),各家上报总数不得突破限额,逾期不报算自动放弃。
4.区级评审(5.19—5.23)
区教科室、区教育学会聘请相关专家和学科专业人员组成评委会对参评文章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上公布获奖名单。
5.区教科室向市级申报(5.24—5.26)
区教科室按南京市《通知》要求,在评选出的江宁区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中遴选出优秀文章上报南京市参评。
请各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接通知后,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做好教师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的提交、甄别、筛选、上报等有关工作。
区、市通知及申报流程请见江宁教育信息网及南京市教科所网站。请按要求操作。请参评教师各自留存底稿。
未尽事宜,请与学校教师发展中心联系。
南京市文靖东路小学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