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文靖东路小学空气净化器使用管理制度
一、使用条件及时间
1.当空气污染指数超过100时,启用空气净化器;当空气污染指数低于100时,不得使用空气净化器。
2.一般空气净化器每天使用不超过4小时,如空气污染指数超过150时,可以延长使用时间。
3.当室内较长时间无人时应关闭空气净化器,放学前必须关闭空气净化器。
二、注意事项
1.使用空气净化器期间,要将门窗关闭,以确保空气净化器的使用效果。人员进出也要注意随手关门,切忌开空气净化器时又开门或窗。
2.雷雨天气时应关闭空气净化器,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损坏。
三、负责人
1.空气净化器由各班主任负责开启及关闭,也可指定一位老师负责。
2.要注意对空气净化器的合理使用和维护,避免与垃圾桶距离过近,如有异常,请报知后勤服务中心。
3.每学期结束时,负责人要拔下空气净化器插头,切断电源。
4.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空气净化器的维修和耗材更新,使用人员不得擅自打开机器后盖。
南京市文靖东路小学
2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