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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0/4/15 15:59:18 来源:盛慧 字体显示: 阅读:2005

关于开展南京市、江宁区2020年度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学校全体教师:

南京市、江宁区2020年度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活动已经启动(通知附后),学校评选活动亦同时启动。为做好区级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

本年度案例、叙事评比包括教育教学各方面的实践及探索,具体参见征文的分类。

每篇文章篇幅一般在2000—6000字为宜。

学科类教师参评德育、心理等其他类别文章,请务必选择相应的参评类别,如“德育”“心理”,而不能选学科类,如“小学语文”“小学数学”。

参评文本排版要点:

1.文章标题字体为三号黑体。

2.正文字体为四号宋体。

3.每段首行缩进2个字符。

3.全文为1.5倍行距。

二、注意事项

1. 文章作者仅限一人。

2. 每位老师只能有一篇文章参评。

3. 已获奖、已发表的文章不再参评

4. 参评文章需经过学术不端查重系统的检测。一经发现并查实属抄袭他人成果的,三年内不得参评,并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上予以通报。2018、2019年因论文、案例评比抄袭被公示的人员不得申报。老师们切记千万千万千万不能抄袭!!!!

5. 此次评审为匿名评审,成果的正文以及文章封面中均不能出现个人的姓名、单位等信息。如违反此项规定,责任将由其个人自负。

6. 按照南京市教育局教育学术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同一人同一时间参加同一部门的征文评选,只能有一篇文章获奖,以最高等次为算。

7. 区教科室不接收教师个人的直接报送。

8. 上报市教科所的文章需在网上申报,上报区教科室的文章须在市教科所网报成功后,提交纸质文本。

三、评选程序

1.网上申报(4.10—5.11)

(1)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0年4月10日10点起至5月11日17点,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南京市2020年度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网上申报流程(见附件1),案例网上申报操作过程中有问题,可加服务QQ:2045124848、602067285 致电服务电话:025-84598503转111/109咨询(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30)。

注意:

①同一学校请统一学校名称;

②九年一贯制学校请备注(小学部)(中学部);

③流动教师请填现在工作的单位名称;

④确保姓名、单位、文章名称等信息准确,确保网报成功。

(2)网报成功后,打印《封面》和文稿,只能用订书机装订,不可以用回形针,填写个人参评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今年疫情特殊时期,做好现场纸质和网络电子两种评比准备,所以除提交纸质稿外,还需提交电子稿(命名格式:文章名称,不要加书名号。比如  补学提问策略 搭建学习支架)

2. 校(园)级评比(5.11)

学校教科室根据教育案例、教育叙事评分标准(见附件3)进行评审,评选出校级优秀文章。其中,一等奖不超过网报文章总数的20%,二等奖不超过网报文章总数的40%,三等奖不超过网报文章总数的40%。

3.学校报送获奖案例(5.14)

学校将评选出的一、二等奖案例电子稿(以文章名做文档名)和《学校上报区教科室文章目录》(见附件4)电子稿打包成“南京市文靖东路小学2020案例叙事”发送至邮箱:jnjks2020@163.com

同时将一、二等奖案例纸质稿(每篇文章必须用订书机装订)和盖章后的《学校上报区教科室文章目录》纸质稿,以学校为单位报送区教科室210室。

注意:

(1)三等奖文章不报送,只需在目录中填写等第;

(2)《封面》上不要做任何标记;

(3)纸质稿文章逐份用订书机装订

4.区级汇总、评审(5.18—5.29)

区教科室整理汇总各校上报的优秀案例、叙事,教育学会聘请相关专家和学科专业人员组成评委会对参评文章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上公布获奖名单。

5.区教科室向市级申报(5.30—5.31)

区教科室按南京市《通知》要求,在评选出的江宁区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中遴选出优秀文章上报南京市参评。

请各单位接通知后,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做好教师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的提交、甄别、筛选、上报等有关工作。

请按要求操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请参评教师各自留存底稿。

未尽事宜,请与学校教师发展中心联系。

【附件1】案例叙事网上申报流程说明.docx

【附件2】南京市文靖东路小学教师参评案例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3】教育教学案例评审标准.docx

【附件4】学校上报教师参评文章目录.xls



南京市文靖东路小学

2020年4月15日

附区级通知:

关于开展南京市、江宁区2020年度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社区教育中心、局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南京市2020年度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活动已经启动(通知附后),江宁区评选活动亦同时启动。为做好区级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

本年度案例、叙事评比包括教育教学各方面的实践及探索,具体参见征文的分类。

每篇文章篇幅一般在2000—6000字为宜。

为便于文章的登记、归档、查阅和评比工作,建议幼儿园教师的文章统一选择“幼教”类别

参评文本排版要点:

1.文章标题字体为三号黑体。

2.正文字体为四号宋体。

3.每段首行缩进2个字符。

3.全文为1.5倍行距。

二、注意事项

1. 文章作者仅限一人。

2. 每位老师只能有一篇文章参评。

3. 已获奖、已发表的文章不再参评。

4. 参评文章需经过学术不端查重系统的检测。一经发现并查实属抄袭他人成果的,三年内不得参评,并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上予以通报。2018、2019年因论文、案例评比抄袭被公示的人员不得申报,请学校(园)严格把关。

5. 此次评审为匿名评审,成果的正文以及文章封面中均不能出现个人的姓名、单位等信息。如违反此项规定,责任将由其个人自负。

6. 按照南京市教育局教育学术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同一人同一时间参加同一部门的征文评选,只能有一篇文章获奖,以最高等次为算。

7. 区教科室不接收教师个人的直接报送。

8. 上报市教科所的文章需在网上申报,上报区教科室的文章须在市教科所网报成功后,提交纸质文本。

三、评选程序

1.网上申报(4.10—5.11)

(1)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0年4月10日10点起至5月11日17点,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南京市2020年度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网上申报流程(见附件1),案例网上申报操作过程中有问题,可加服务QQ:2045124848、602067285 致电服务电话:025-84598503转111/109咨询(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30)。

注意:

①同一学校请统一学校名称;

②九年一贯制学校请备注(小学部)(中学部);

③流动教师请填现在工作的单位名称;

④确保姓名、单位、文章名称等信息准确,确保网报成功。

(2)网报成功后,打印《封面》和文稿,并上交学校(园)教科室。

2. 校(园)级评比(5.11—5.13)

学校(园)教科室根据教育案例、教育叙事评分标准(见附件2)进行评审,评选出校(园)级优秀文章。其中,一等奖不超过网报文章总数的20%,二等奖不超过网报文章总数的40%,三等奖不超过网报文章总数的40%。

3.学校报送获奖案例(5.14—5.15)

各学校将评选出的一、二等奖案例电子稿(以文章名做文档名)和《学校上报区教科室文章目录》(见附件3)电子稿打包成“学校名+2020案例叙事”发送至邮箱:jnjks2020@163.com

同时将一、二等奖案例和盖章后的《学校上报区教科室文章目录》纸质稿,以学校为单位报送区教科室210室。

注意:

(1)三等奖文章不报送,只需在目录中填写等第;

(2)《封面》上不要做任何标记;

(3)纸质稿文章逐份用订书机装订。

4.区级汇总、评审(5.18—5.29)

区教科室整理汇总各校上报的优秀案例、叙事,教育学会聘请相关专家和学科专业人员组成评委会对参评文章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上公布获奖名单。

5.区教科室向市级申报(5.30—5.31)

区教科室按南京市《通知》要求,在评选出的江宁区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中遴选出优秀文章上报南京市参评。

请各单位接通知后,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做好教师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的提交、甄别、筛选、上报等有关工作。

请按要求操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请参评教师各自留存底稿。

未尽事宜,请与江宁区教育学会联系。

联系人   王蓉       联系电话   52186800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学会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科学研究室

2020年4月10日

附市级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度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教科所(室)、市各直属学校(单位):

为深化教育改革,总结教改经验,进一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于2020年4月在我市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范围内启动“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活动。

一、征文内容

本年度案例、叙事评比包括教育教学各方面的实践及探索,具体参见征文的分类。

每篇文章篇幅一般在2000—6000字为宜。

二、征文的分类

为了便于文章的登记、归档、查阅和评比工作,参评文章分为以下30类:中学语文、小学语文、中学数学、小学数学、英语、思品教学、德育(包括班主任工作)、心理、化学、物理、历史、地理、生物、科学、幼教、职教、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教育科研、教育管理、卫生保健、小班化、做中学、特殊教育、综合实践活动、教师教育、少先队、疫情防控、其他(以上类别未涵盖的文章均包括在内)。

三、文章的征收与电子文本的要求

1.文章征收

2020年教育案例、教育叙事统一委托各区教科室(所)负责征收,市直属学校(单位)教科室负责征收本学校(单位)的参评文章。

2.文本的要求

参评文章需登录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官网进行网上申报。参评文本排版要点如下:

(1)文章标题字体为三号黑体。

(2)正文字体为四号宋体。

(3)每段首行缩进2个字符。

(4)全文为1.5倍行距。

注意:本次评比为匿名评比,教育案例、教育叙事的正文中不能出现个人的姓名、单位等信息。如违反此项规定,责任将由作者自负。

3.注意事项

(1)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不接收教师个人的直接报送。

(2)文章作者仅限一人。

(3)每位老师只能有一篇文章参评。

(4)参评文章未获奖、未发表。

(5)参评文章需经过学术不端查重系统的检测。

按照南京市教育局教育学术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同一人同一时间参加同一部门的征文评选,只能有一篇文章获奖,以最高等次为算。

四、文章评比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评比采取逐级报送、匿名评比、择优评奖的方式,为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程序通知如下:

1.校级教育案例、教育叙事的评比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于5月11日开始,向学校申报文章。学校教科室组织专家根据教育案例、教育叙事评分标准(附件1)进行评比,并依据各区教科室关于教育案例、教育叙事申报的要求,向区教科室上报优秀校级文章,并填写上报目录(附件3)。

市直属学校组织专家根据教育案例、教育叙事评分标准(附件1)遴选出优秀的文章。其中,市直属学校评出的一等奖不超过上报到市级参评文章总数的20%,市直属学校评出的二等奖不超过上报到市级参评文章总数的30%,市直属学校评出的三等奖不超过上报到市级参评文章总数的50%。如南京市第一中学上报市级参评文章总数为20篇,则上报市级参评文章中,学校评出的一等奖篇数为4篇、学校评出的二等奖篇数为6篇、学校评出的三等奖篇数为10篇。

2.区级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的申报、评比

各区教科室(所)根据教育案例、教育叙事评分标准(附件1)评比文章。各区上报市级总数见附录,其中,区级一等奖不超过上报到市级参评文章总数的20%,区级二等奖不超过上报到市级参评文章总数的30%,区级三等奖不超过上报到市级参评文章总数的50%。如鼓楼区上报市级参评文章总数为590篇,则上报市级的区一等奖篇数为118篇、区二等奖篇数为177篇、区三等奖篇数为295篇。

3.教育案例、教育叙事申报(网报)、评比

网上申报时间:2020年4月10日10点起至5月11日17点,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南京市2020年度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网上申报流程,案例网上申报操作过程中有问题,可加服务QQ:2045124848、602067285 或 致电服务电话:025-84598503转113/107咨询(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30)。

各区教科室、市各直属学校按相关要求向市教科所推荐区域内遴选出的优秀文章(各区、市各直属学校上报文章的具体数目见附录),各家上报文章总数不得突破上限数,并在5月31日前将“附件2:区教科室、市直属学校上报市级文章目录.xls”文件发送至邮箱njsjykxyjs@163.com

请按要求操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市教科所将于6月1日——7月30日开展市级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的初、复评工作。

五、评选结果公布

评比工作结束后,评选结果将在2020年7月31日上网公布,各区或直属学校(单位)统一于2020年8月到南京市教科所教师发展研究室领取获奖证书。

六、其他注意事项

请参评教师各自留存底稿。

注意网络登录密码的保存。

本次评比不收取任何费用。

获奖证书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后果自负。

请各区教科室、直属单位(学校)接通知后,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做好有关工作,并将本通知及有关附件复印转发至有关学校和单位。

南京市教育局教育科学研究学术委员会

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南京市教育学会

2020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