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在职在编教师参加全省中小学教师班主任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江宁高职、局直属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2015〕19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教师班主任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区将于9月10日—11月8日组织所有在职在编教师上网参与相关学习及竞赛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与对象
我区中小学(含职业学校)、直属单位(教研室、教科室、电教中心、教师进修学校、德育研究室)所有在职在编教师(以江苏教师教育网数据库为准)均为参与对象,要求全员参与。
二、活动安排
自学阶段:9月10日至10月7日。全体教师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www.jste.net.cn),进入“全省中小学教师班主任知识网络竞赛”栏目进行学习。
竞赛阶段:10月8日至11月8日。全体教师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www.jste.net.cn),进入“全省中小学教师班主任知识网络竞赛”栏目进行答题。
三、竞赛办法
1. 竞赛试题
题型分判断题、单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三种,共50道题,由电脑在题库中自动生成。试题主要内容涉及班主任基本知识。
2.答题要求
每名参赛人员有3次答题机会,每次答题时间2小时,取最好成绩作为竞赛最终成绩。
3.本次竞赛活动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内容之中,对所有参加竞赛且成绩达80分及以上的教师,认定省级培训10学时,由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管理系统自动记录入库。
四、组织要求
1.本次活动由德育研究室与教师进修学校共同组织实施并考核,各校、各直属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本次活动,积极配合开展。要确保我区参赛率及合格率在全市各区居前列。
2. 班级管理工作能力是所有教师应具备的基本工作能力,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课课都育人,非班主任教师不得以当前工作岗位为借口,推脱参加本次活动。无故不参加网络学习及网络知识竞赛的三年内不得评优评先。
3.请各学校、直属单位认真组织,积极实施,确保本次活动参赛率高,成绩优异。
4.参赛期间,教师进修学校将定期汇总各校参赛率及合格率,并予以公示。同时根据参赛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和教师个人一二三等奖给予表彰。
请各学校、直属单位高度重视本次省级竞赛活动,认真组织教师参加,圆满完成竞赛任务。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教师班主任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的通知.doc
江宁区教育局
2015.9.10
苏师培〔2015〕19号
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教师班主任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
为提高全省中小学教师班主任知识水平,强化班主任关注学生的意识和习惯,促进班主任教育能力和水平的不断提升。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5〕7号)要求,现就全省中小学教师班主任知识网络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省中小学教师,包括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发展中心以及电化教育馆等其他教育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竞赛办法
1.竞赛时间
竞赛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至11月8日。参赛教师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www.jste.net.cn),进入“江苏省中小学教师班主任知识网络竞赛”栏目进行答题。
2.竞赛试题
题型分判断题、单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三种,共50道题,由电脑在题库中自动生成。试题主要内容涉及班主任基本知识。
3.答题要求
教师应当在规定的竞赛时间内自行登录指定网站参与竞赛。每名参赛人员有3次答题机会,每次答题时间2小时,取最好成绩作为竞赛最终成绩。
4.知识准备
各市、各校可依托江苏教师教育网提供的班主任网络课程,动员教师自主学习或以校本培训方式开展赛前辅导工作。准备时间为2015年7月1日至10月7日,教师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www.jste.net.cn),进入“全省中小学教师班主任知识网络竞赛”栏目进行学习。
三、其他事项
1.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活动具体由省教师培训中心承办,负责竞赛的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等工作。省电化教育馆负责做好网络保障工作。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确保参赛教师信息已录入江苏省中小学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并精心组织,积极发动,努力动员教师全员参赛。对因故不愿参赛的,不做强制性要求。对因网络问题、电脑故障等原因不能完成竞赛的,一律不予补赛。如发现参赛人员有任何作弊行为,作弊行为包括且不限于购买题库答案、代考等,一律取消竞赛资格并做通报批评处理。
3.本次竞赛活动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内容之中,对所有参加竞赛且成绩达80分及以上的教师,认定省级培训10学时,由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管理系统自动记录入库。
4.本次竞赛不设省级个人奖项,由大赛组委会设组织奖,用于表彰市、县相关组织单位。各地、各校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设立地区组织奖项和个人奖项,以鼓励教师学习。
5.对活动组织开展如有建议或意见,可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联系人:许老师,联系电话:025—83758179
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
抄送:江苏省教育厅师资处。 |
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