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京市、江宁区2016年度优秀教育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市区2016年度优秀教育论文的评选活动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章要求
1.此次评审为匿名评审,文章中不能出现个人的姓名、单位等信息。如违反此项规定,责任将由其个人自负;
2. 参评文章尚未发表或获奖;
3. 参评文章作者只限一人;
4. 每位老师只可参评一篇文章;
5. 江宁区教育科学研究室不接收教师个人的直接报送。
二、评选程序
根据南京市《关于开展南京市2016年度优秀教育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今年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继续实行三级联动,即校级评选——择优按比例报送区级评选——择优按比例报送市级评选。
1.撰写文章:学校所有教职工(共43人)都要参与,青年教师写好后找师父进行指导和修改,提高文章的质量。
2.网上申报:各文章申报人全部于10月8日—10月20日在南京市教科所网站进行申报(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南京市2016年度优秀教育论文评选网上申报流程》),逾期未申报,网络自动关闭。
3.交纸质稿:网报成功后,打印《封面》和文稿(不得出现学校和个人信息),并上交学校教科室。
4.学校初评:学校教科室组织专家根据教育论文评分标准(见附件3)进行评审,评选出校级优秀文章。其中,一等奖不超过网上申报文章总数的20%,二等奖不超过网上申报文章总数的40%,三等奖不超过网上申报文章总数的40%。
5.报送论文:向区教科室上报学校评比出的一等奖和二等奖优秀文章,并填写上报目录(见附件4)。各单位须在2016年10月24日17:00前将纸质文本和学校文章目录以学校为单位报送区教育学会,逾期不报算自动放弃。为减轻老师们的负担,本次评审不再收取任何评审费。
6区级评审:区教育学会将聘请相关专家和学科专业人员组成评委会对参评文章进行等级评定。
7.公布结果:区教育学会在江宁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获奖名单,并给获奖者颁发优秀教育论文获奖证书。
8.择优推市:按南京市《关于开展南京市2016年度优秀教育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在评选出的区优秀教育论文中遴选出报南京市参评的优秀文章。
南京市文靖东路小学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