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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制4:南京市文靖东路小学校园足球考核奖励制度
发布时间:2018/12/6 9:11:30 作者:王鑫 浏览量:646次

南京市文靖东路小学校园足球考核奖励制度

1、教练员(足球专项教师)补助办法

(1)教练员在放假期间带足球训练时每天补助加班费、餐费、车费等共计100元一天;

(2)教练员在上班期间,利用早晚时间带足球训练时按课时发放代课条。

2、教练员(足球专项教师)考核奖励办法

(1)教练员所带的足球队在区级比赛第一名奖励1500元,第二名奖励1000元、第三名奖励500元,第四—八名奖励200元。

(2)在参加市级足球比赛中,取得第六名的奖励500元,取得第五名的奖励1000元,以此类推,每提高一个名次奖金加500元。

(3)每向市级足球队输送一名运动员,奖励1000元。

3、裁判员考核奖励办法

裁判员参与班级联赛执法工作,每场20分,纳入学校绩效考核。

4、通讯员考核奖励办法

通讯员做到校园足球活动必须发新闻和微信推送,每篇10分,纳入学校绩效考核。

5、运动员考核奖励办法

(1)运动员在参加足球训练和比赛时的饮用水、服装、交通、食宿、等费用由学校负担。在每一次大型比赛(区级以上)中评最佳射手一名奖励200元,评最佳守门员一名奖励200元,评最佳后卫一名奖励100元,另外在大型比赛中取得前三名的每位主力球员奖励100元,每位替补球员奖励50元,取得前六名的每位主力球员奖励50元,每位替补球员奖励30元。

(2)对于贡献突出的教师除给予奖励,并计入教师年度绩效考核,在评职称、评优的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

南京市文靖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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