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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2018年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意见

时间:2018/4/30 7:55:35 来源:朱本飞 字体显示: 阅读:1550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文

江宁教字〔201851

 

 

江宁区2018年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意见

 

2018年我区将以《教育督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4)、《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通知》(国教督办〔20132号)、《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苏教督委〔20131号)为指导,对照《江宁区2018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江宁教字〔201847号)要求,以申报创建 “全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为主抓手,积极准备,扎实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以期“督”出实情,“导”出实效,助力学校发展。2018年主要开展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扎实开展经常性督导

1、责任督学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通知》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规定,对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招生、收费、择校情况,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八项主要事项实施经常性督导。

要求对所在责任区学校实施督导每月不少于1次,督导时间不少于1个工作日。按照督导工作流程,将督导结果当场向学校反馈,学校有记录。责任督学应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形成反馈意见,及时和学校沟通交流;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发出《整改通知书》,并书面报告教育督导室,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跟踪督促学校认真整改;对在期限内没有及时处理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应及时报告督导室。责任督学应在督导结束后及时填写《责任督学工作手册》中的《责任督学工作记录表》。

二、紧扣重点开展专项督导

本年度围绕“教育的问题点、学校发展的关键点、群众关心的热点、学生发展的核心点”开展主题式专项督导,每月一个督导重点,发现问题,当场提出整改,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报督导室。

一是按照省、市、区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开学工作(春、秋季)专项督导检查、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专项督导检查、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督导检查、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专项督导、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专项督导、第二轮职业学校专业建设专项督导。

二是围绕我局中心工作主要开展以下专项督导:(1)学生每天阳光锻炼一小时活动情况专项督导、(2)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查、(3)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落实情况专项督查、(4)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导、(5)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导、(6)学前教育工作专项督导、(7)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导。

三、进一步加强培训与交流

将组织责任督学参加岗前培训和专题培训,学习教育督导理论和相关学科知识,提高教育督导业务能力,有计划地参加省和国家组织的相关培训。实行责任督学定期交流制度,原则上每3年轮岗交流一次。建立每月1次的督导工作例会制度,通报情况、交流总结、有序推进督导工作的规范化。

四、完善阵地建设与规范台账

在办公室已添置了电脑、打印机等设备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责任督学办公室文化。由教育督导室提供《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工作守则》、《江宁区责任督学随机督导工作流程》、《江宁区责任督学工作要求》、《江宁区责任督学工作制度》的内容,各中小学、幼儿园自行制作并将制度上墙。

教育督导室为责任督学建立统一的台账目录。责任督学在日常工作中按照督导工作要求,做到督导工作有计划、督导过程有记录,月度、年度督导工作有总结。

五、其他方面工作

1、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责任督学参加专项督导每学期不少于1次,参加综合督导每学期不少于1次。

2、建立责任督学考核评价制度。制定《江宁区责任督学考核与奖惩制度》和《江宁区责任督学考核评估细则》作为年度责任督学工作考核的依据。

3、建立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系统。

建立责任督学工作QQ群和学校、幼儿园报告督学工作群,对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现信息化管理。

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上的教育督导栏目内,增添“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栏目,通过网络信息系统开展工作部署、向学校下达整改通知或改进意见,对责任督学开展网络培训。月工作安排,月督导报告、督导工作案例及交流材料通过信息系统开展交流。

 

江宁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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