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文件
江宁教督〔2018〕5号
关于印发《江宁区中小学生阳光体育锻炼一小时
活动情况专项督导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高职校:
按照《江宁区2018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江宁教字〔2018〕47号)和《江宁区2018年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意见》(江宁教字〔2018〕5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5月8日至24日在全区开展中小学生阳光体育锻炼一小时活动情况专项督导,现将《江宁区中小学生阳光体育锻炼一小时活动情况专项督导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要求做好迎接督查的相关准备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周录林老师联系,联系电话:52284631。
附件:《江宁区中小学生阳光体育锻炼一小时活动情况专项督导方案》
江宁区教育督导室
2018年5月7日
江宁区中小学生
阳光体育锻炼一小时活动情况专项督导方案
督导目的: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促进学校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确保全体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以上等级标准。对照《江宁区中小学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管理实施方案》(江宁教普(2016)7号)要求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以期全面掌握全区中小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活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指导各校进行有效整改,进一步推进学校 阳光体育锻炼一小时活动的开展,培养学生形成坚持锻炼的习惯和终生体育意识。
督导时间:2018年5月8日至24日
督导主题:中小学生每天阳光体育锻炼一小时活动
督导范围:各中小学(含民办学校)、高职校
督导工作安排:
一、 成立专项督导领导小组
组长:周强、刘尹武
副组长:刘勇、蒋开华
组员:朱卫华、张铭、李昌瑜、周录林、王事兰、王晓根、陈志荣、缑泽功、张顺巧、褚裕锋、章熙斌、李宏兴、王必闩、宋熠、邓庆、笪鸿山、周大行、潘占武
二、成立专项督导工作小组
组长:刘勇、蒋开华
副组长:朱卫华、张铭、周录林
组员:李昌瑜、王事兰、王晓根、陈志荣、缑泽功、张顺巧、褚裕锋、章熙斌、李宏兴、王必闩、宋熠、邓庆、笪鸿山、周大行、潘占武
三、督导分组
江宁区中小学生阳光体育锻炼一小时活动情况专项督导分组一览表
责任区 | 责任督学 | 督导检查学校名单 |
1 | 朱卫华 | 江宁高级中学、竹山中学、文靖东路小学、秣陵中学、秣陵小学 |
2 | 李昌瑜 | 上坊中学、上坊小学、淳化中学、淳化小学、上坊新城学校 |
3 | 王事兰 | 秦淮高级中学、东山外国语学校、宇通实验学校、秣陵高级中学、未来科技城小学 |
4 | 周录林 | 潭桥小学、实验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永泰路小学、南外方山分校 |
5 | 王晓根 | 开发区学校、汤山中学、汤山小学、月华路小学、周岗学校 |
6 | 褚裕锋 | 晓庄学院实验小学、湖熟中学、湖熟小学、横溪中学、横溪小学 |
7 | 章熙斌 | 百家湖小学、觅秀街中学、觅秀街小学、江宁中学、江宁小学 |
8 | 张顺巧 | 天景山中学、天景山小学、上峰中学、上峰小学、科学园小学 |
9 | 陈志荣 | 龙都中学、龙都小学、宏运小学、诚信小学、丹阳学校 |
10 | 缑泽功 | 岔路学校、将军山中学、将军山小学、翠屏山小学、南站滨河学校 |
11 | 宋熠 | 竹山小学、玉树路中学、江宁高职校、铜井中学、铜井小学 |
12 | 李宏兴 | 临江高级中学、天印高级中学、南师附中江宁分校、谷里中学、谷里小学 |
13 | 邓 庆 | 东郊小镇小学、土桥中学、土桥小学、陆郎中学、陆郎小学 |
14 | 王必闩 | 清水亭学校、空港小学、东善桥中学、东善桥小学、庆兴路小学 |
15 | 笪鸿山 | 上元中学、百家湖中学、东山小学、上元小学 |
16 | 周大行 | 禄口中学、禄口小学、禄口二小、铜山中学、铜山小学 |
17 | 潘占武 | 麒麟中学、麒麟小学、麒麟科创园学校、桃红中学、陶吴小学 |
四、督导方式
督导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访谈的形式。按照《江宁区中小学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管理实施方案》(江宁教普(2016)7号)(见附件3)要求开展督导工作。
五、督导检查工作要求
1、做好准备工作:登录学校网站,了解学校每天阳光体育锻炼一小时活动的方案、基本要求和监督电话,每周阳光体育锻炼一小时活动情况的通报。
2、现场看材料:对照评估细则中的《管理到位》、《领导重视》相关指标,查阅、收集相关材料(见目录)
3、现场看活动:对照评估细则中《活动形式》指标进行量化打分。
4、个别访谈:与教师、学生进行交流,了解情况。
5、当场向学校反馈督导检查的结果,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6、认真填报本次专项督导所需材料并于5月26日前发至邮箱zll38701@qq.com。《江宁区中小学阳光体育锻炼一小时活动评分 表》(每校一份)原件请交至督导室112室,牵头人负责撰写专项督导工作报告。
材料目录如下:
序号 | 目录名称 | 备注 |
1 | 江宁区中小学阳光体育锻炼一小时活动评分 表(每校一份) | 责任督学现场打分 |
2 | 责任区学校阳光体育锻炼一小时活动评分 | 责任督学汇总 |
3 | 学校本学期工作计划 | 学校提供 |
4 | 学校阳光体育锻炼一小时活动方案 | 学校提供 |
5 | 学校阳光体育锻炼一小时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 学校提供 |
6 | 学校阳光体育锻炼一小时列入课程表 | 学校提供 |
7 | 责任督学工作记录表(见《责任督学工作手册》) | 责任督学填写 |
8 | 江宁区责任督学督导反馈通知单或《督导整改通知书》 | 责任督学填报 |
注:凡学校提供材料一律要求加盖学校公章。纸质版自存,电子稿发到邮箱zll38701@qq.com。
六、本次督导相关文件资料
《江宁区中小学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管理实施方案》(江宁教普(2016)7 号)见附件4。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督导室
2018年5月7日
附件1:
江宁区中小学阳光体育锻炼一小时活动评分表
学校: 责任督学: 时间:
项目及权重 | 指标及权重 | 序 号 | 指 标 内 容 | 分 值 | 等 级 与 分 数 | |||
A | B | C | D | |||||
1 | 0.8 | 0.6 | 0 | |||||
一
组 织 管 理
(30%) | (一) 管 理 到 位 (10%) | 1 | 学校成立由校长室牵头,德育、教务、总务、共青团(少先队)等部门参与的体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分工,定期研究工作 | 3 | ||||
2 | 将阳光体育大课间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制订具体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定期组织检查、考核 | 4 | ||||||
3 | 学校建立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和实施阳光体育大课间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落实责任制 | 3 | ||||||
(二) 领 导 重 视 (10%)
| 4 | 校长将学校此项工作列入工作职责,明确一名副校长分管此项工作 | 2 | |||||
5 | 每周校长巡视大课间不少于3次,分管校长不少于4次 | 5 | ||||||
6 | 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严格落实国家每天锻炼一小时的规定 | 3 | ||||||
(三) 监 督 检 查 (10%)
| 7 | 利用公告栏和校园网公布学校阳光体育大课间工作方案、基本要求和监督电话 | 5 | |||||
8 | 利用公告栏、家长会和校园网,每周通报一次学生参与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情况 | 5 | ||||||
二
形 式 与 效 果 (70%)
| (四) 活 动 形 式 (35%) | 9 | 季节化:根据不同季节变换不同的活动内容 | 10 | ||||
10 | 多样化:大课间活动内容不少于3种 | 10 | ||||||
11 | 特色化:根据学校自身特点开展特色鲜明的大课间活动 | 15 | ||||||
(五) 活 动 效 果 (35%) | 12 | 大课间活动的练习密度为达到60%,强度在120次/分左右 | 15 | |||||
13 | 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明显增强,在省市区各类抽测中位居前列 | 10 | 由普教科提供 | |||||
14 | 学生技能水平不断提高,在省市区各类比赛中成绩位居前列 | 10 | 由普教科提供 | |||||
总 分 | ||||||||
扣分原因 |
附件2:
江宁区中小学阳光体育锻炼一小时活动评估指标细则
项目及权重 | 指标及权重 | 序 号 | 指 标 内 容 | 分 值 | 等 级 与 系 数 | |||
A | B | C | D | |||||
1 | 0.8 | 0.6 | 0 | |||||
一
组 织 管 理
(30%) | (一) 管 理 到 位 (10%) | 1 | 学校成立由校长室牵头,德育、教务、总务、共青团(少先队)等部门参与的体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分工,定期研究工作 | 3 | 看分工职责安排,缺一部门缺一项工作降一等级。 | |||
2 | 将阳光体育大课间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制订具体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定期组织检查、考核 | 4 | 看计划,无检查和考核不得分。缺项降级。 | |||||
3 | 学校建立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和实施阳光体育大课间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落实责任制 | 3 | 看方案和职责落实情况,缺一项降一级。 | |||||
(二) 领 导 重 视 (10%)
| 4 | 校长将学校此项工作列入工作职责,明确一名副校长分管此项工作 | 2 | 看校级领导分工 | ||||
5 | 每周校长巡视大课间不少于3次,分管校长不少于4次 | 5 | 问一下体育教师 | |||||
6 | 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严格落实国家每天锻炼一小时的规定 | 3 | 看课程表,看监控录像 | |||||
(三) 监 督 检 查 (10%)
| 7 | 利用公告栏和校园网公布学校阳光体育大课间工作方案、基本要求和监督电话 | 5 | 看校园网,缺一项降一级 | ||||
8 | 利用公告栏、家长会和校园网,每周通报一次学生参与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情况 | 5 | 缺一项,降一级 | |||||
二
形 式 与 效 果 (70%)
| (四) 活 动 形 式 (35%) | 9 | 季节化:根据不同季节变换不同的活动内容 | 10 | 两个季节化和雨雪、雾霾天的活动内容,缺一降一级。 | |||
10 | 多样化:大课间活动内容不少于3种 | 10 | 看活动安排,少一种降一级。 | |||||
11 | 特色化:根据学校自身特点开展特色鲜明的大课间活动 | 15 | 看有无特色,有得分,无不得分。从特色鲜明、安排科学、效果明显按级打分。 | |||||
(五) 活 动 效 果 (35%) | 12 | 大课间活动的练习密度为达到60%,强度在120次/分左右 | 15 | 学生的活动时间少10个百分点降一级,强度不达标扣一半分。 | ||||
13 | 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明显增强,在省市区各类抽测中位居前列 | 10 | 1至10名、11至20、21名后,一二三级。合格率90%以下不得分。 | |||||
14 | 学生技能水平不断提高,在省市区各类比赛中成绩位居前列 | 10 | 按区田径比赛,1至10名、11至20、21名后,一二三级。在省、市获奖得2、1分。 |
附件3:
江宁区中小学阳光体育锻炼一小时活动评分汇总(责任区号 )
序号 | 学校名称 | 得分 |
1 | ||
2 | ||
3 | ||
4 | ||
5 |
附件4:
江宁区中小学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
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文件精神(中发〔2007〕7号,以下简称中央7号文件),结合江宁区学校体育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落实中小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二、目标任务
开展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要以“达标争优、强健体魄”为目标,促进学校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确保全体学生能做到每天锻炼一小时,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以上等级。学生的五大身体素质明显提高,肥胖和近视的发生率明显下降,学生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逐步形成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浓厚氛围。以大课间活动为辐射点,培育学校良好的校风、校纪,体现学生良好的精神面貌,带动校园文化的建设。
三、总体要求
总要求是:做到“三化” 。即:季节化、多样化和特色化。
1.各校要不断优化大课间活动方案,要在校园网和公告栏内公示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方案,力争得到社会和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2.大课间活动的时间、空间、内容、形式和结构等要不断优化,让学生乐于参与,确保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落到实处。
3.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积极创新,力求以活动励志,以活动辅智,以活动健体,以活动塑美,使学生的身心健康得到和谐发展。
4.通过大课间活动,促进师生间,学生间的和谐关系,提高学生的合作、竞争意识和交往能力,丰富校园生活,营造积极向上的学风。
5.要强化对大课间活动检查和监督。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是由班主任组织,体育教师负责管理和指导的全校性体育活动,应当计入教师的工作量。学校行政应安排人员对大课间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纳入班主任和体育教师的绩效考核,并定期予以公示。
四、活动口号
我运动 我快乐 我健康
五、参加对象
全区在校师生
六、活动原则
1.参与性原则
学校师生要全员参加,做到人人参加锻炼。学校的大课间活动要能够满足不同特长、不同兴趣、不同层次学生的发展需要,促进中小学生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的全面提高,形成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良性发展局面。
2.安全性原则
学校要严格器材管理,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度。既要让全体学生都参与到活动中去,也要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制定出详细的安全制度和预案。以预防为主,做到器材使用与人员保护相结合,避免事故的发生。对于一些身体情况特殊学生的学生,要给予特别的关心,锻炼强度要适中,以免引起身体不适。
3.科学性原则
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遵循运动负荷的适应和变化规律,根据季节的变化,合理安排大课间活动内容,保持适宜的运动量,大课间活动的密度要达到60%以上,心率在120次/分左右。
4.创新性原则
经常进行同样的活动,学生练习的兴趣也会随之下降,其锻炼价值也会降低。只有不断地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活动才会有生命力。因此,教师要引导和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让学生自编自创各种趣味体育活动,集思广益,自制器材,发挥器材的最大功效,让大课间活动时时有趣,常常新鲜,体现季节化、多样化和特色化。
七、保障措施
1.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力求各校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高效稳妥地开展
区教育局将成立江宁区大课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任正、副组长,普教科、督导室、江宁教研室的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各校负责制定大课间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地协调解决好大课间活动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与矛盾。
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并组织大课间活动。学校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班子,给予必要的工作保障和经费支持;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严格按照大课间活动工作的程序要求,落实相应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切忌走过场。
2. 统一思想认识,树立正确导向,充分发挥大课间活动对学生健康和体质提升的促进作用和育人功能
实施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提升我区中小学生健康水平的的重要手段。各学校要在思想上统一认识,在行动上积极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学校要通过校园网和橱窗等加以宣传,让社会和家长最大程度地理解和支持。
3.制定突发性伤害事件处理办法及上报制度
学校要制定突发性伤害事件处理办法及上报制度,做好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好在阳光体育大课间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建立协调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实行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制度。
4.为了加强全区学校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的管理,区教育局将对各校大课间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和检查,对在督导和检查中不合格的学校在年终绩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本实施方案由江宁区教育局普教科负责解释。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二〇一六年十月八日